「蓮生活佛書畫/創作」授權進度報導(一)
「蓮生活佛書畫/創作文宣服務流程」實施以來,已有多個單位申請長期使用授權核可,並完成簽約手續,首先以「不一樣新聞」為例:
自從「不一樣新聞」成立以來,每次為了刊登蓮生活佛盧勝彥的創作內容,經常打電話至大燈文化,希望大燈文化提供免費電子檔案,供其刊登使用。
過去,由於大燈文化並沒有被授權可以提供電子檔案給各界媒體,遇到這樣的狀況,常常陷入幫忙與不幫忙的兩難之中。今年三月「蓮生活佛書畫/創作文宣服務流程」實施後,「不一樣新聞」首先爭取與蓮生活佛創作權利委託人——盧麗香女士簽訂使用授權書。
而今,「不一樣新聞」的編輯,均會定期將使用申請表E-MAIL給大燈文化,告知所需的檔案內容,大燈文化也以最快的速度將檔案傳輸過去,「不一樣新聞」對於「蓮生活佛書畫/創作文宣服務流程」的好處與便利,可以說是深感便利。
除了「不一樣新聞」以外,尚有許多宗內刊物為了弘法所需,常常要刊登蓮生活佛的相關創作,過去通常只能自己打字、校稿,或自行掃瞄已出版的畫冊,而這些畫作在多次掃瞄轉印下,影像品質也會變得每況愈下。
當大燈文化告知台北真佛莊嚴學會楊堂主有此一服務時,楊堂主很高興又阿莎力的表示:「請趕快把授權書寄來吧!」看到合約中的甲方,即授權人為盧麗香女士(師母)後,楊堂主更是有感而發的表示:感恩師尊、師母慈悲的賜與我們合法使用這些創作,而且有大燈文化的配合協助後,更顯便利了。
而「紫蓮協會」在台灣地區,除了有紫蓮通訊的發行外,於美國舊金山的紫蓮堂,長期以來,不定期的發行〈紫蓮月刊〉。此次「蓮生活佛書畫/創作文宣服務流程」的實施,令負責在台紫蓮協會工作的王師兄,亦倍感欣喜。因為,大家都是一家人,都是在為弘法度眾生而努力,蓮生活佛書畫/創作的使用授權也代表了蓮生活佛與師母—盧麗香女士對大家的肯定。
周律師表示:「蓮生活佛書畫/創作的使用授權,只有長期使用的媒體需要簽署合約,一般非長期使用的媒體,如:各地道場、分堂、單位…等的法會文宣,則無簽約必要,只要填具申請表格,載明所需的創作內容,即會獲得核可,並得到相關服務。剛開始或許不習慣,一時之間不太適應,但想到蓮生活佛珍貴文集品質能夠受到維護,權利能夠受到保障,而宗內有一套正規且有制度的管理,長遠來看,短時間的不適應,就變得微不足道了。」
目前尚有其他分堂……陸續提出申請,蓮生活佛文集的服務與推廣已逐漸步入軌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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