蓮生活佛書畫創作授權系列報導(五)
以實際行動支持授權機制 廣喜堂主動隨喜捐贈五萬元至文集推廣專戶 並感謝周律師
2005年9月24日,台灣桃園廣喜堂喬遷新居,茲因裝潢期間,其室內設計採用 蓮生活佛的書畫創作十餘幀,在周律師的協助之下,廣喜堂得以合法使用聖尊書法、繪畫創作,做為新居內部裝潢的藝術素材。
在授權申請迅速的核可下來後,廣喜堂堂主-傅信娥女士,深感周律師的熱忱協助,與律師事務所平日慷慨的運用其辦公室的資源,義務地服務本宗各地道場、組織,為了感謝周律師如此的發心付出,廣喜堂決定主動致贈感謝金五萬元予周律師事務所;據悉,此為周律師事務所自服務本宗的授權以來,所收到申請者的第一筆感謝金,也是第一次有申請授權人以實際的行動,向周律師所付出的時間與精神表示感謝之意。
據了解,周律師平日不僅本人義務服務 蓮生活佛的創作授權,事務所本身的電話、傳真、祕書人力等辦公室各項資源,亦均投入了授權的服務;而周律師除了代理授權外,還代為管理 聖尊、師母所設立的文集推廣基金專戶,為了表達對 蓮生聖尊賜予創作供運用的感謝,該堂另外致贈了新台幣五萬元予文集推廣基金專戶。如此謙卑感恩又積極度眾的道場,相信必定能受 根本傳承上師及諸佛菩薩護法金剛的大加持,使得法務欣榮、蒸蒸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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