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宣的重要
(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) 我當初出來傳法度眾生的時候,最早就是寫書。有沒有稿費或者版權?印了幾版?一共出版了多少本?再版多少次?我通通不管,原則上我就只是寫;交給出版社,也沒有什麼契約,因為我出版書不是為了金錢而寫書,而是變得很麻煩,所以目前來講,推廣我的書是很辛苦的。
以前的出版社是這樣子的,因為我們有分堂,有基本的讀者,書出版以後,批發給分堂,一次就是幾十本、幾百本,出版社拿到了錢,書發出 去,一點煩惱 都沒有。
你假如給批發商再批發到書局,第一個,收錢要經過好久才能夠收回來。而且,書不一定全部賣掉,書有時候又會退回給原來的出版社;收錢不容易。第二 個,他給書局,分銷到書局去,書局假如不給你擺出來,變成舊書了以後,又會 給你退回來,又會有存貨。
所以以前的出版社便把書賣給分堂;這也就造成了台灣社會的這種現象:書局裡面看不 到我的書;那麼出版社也不用廣告了,不用在報紙上登廣告說我出版了什麼書。不必宣傳—因 為書局都沒有書,何必宣傳?
這是師尊的書沒有辦法在台灣普傳的原因,也是台灣的現象,因為書一出版就給分堂了 ,而分堂本來就是我們的弟子,只給我們自己的弟子看有什麼意思?
已經皈依的弟子要一起合作,努力讓外面的人接觸才對呀!因為沒有跟社會大眾接觸, 真佛密法將不能弘揚出去。
所以這一次推廣文集的用意,就是由經銷商來做,分配給所有的書局,分銷全省。另外 ,還要做廣告,做郵購,要想各種辦法,才能夠讓每一個書局都會有。推廣就是必須要有廣告 ,因為現代的社會都是接觸媒體、報紙、電視、電腦這些廣告,你沒有接觸,根本就不知道有真佛宗。沒有接觸,根本就不知道有真佛密法。
當初為什麼真佛宗的發展能夠這樣子迅速。主要還是因為書的原因。書是很重要的,師尊不計較那些錢,我只希望書能夠弘揚。在台灣,我沒有看過一次廣告,幾十年來沒有一次的廣告。那麼現在開始要做,台灣開始要做 ,這是重新出發,書沒有普及的話,是沒有辦法度眾生。
備註:蓮生活佛於本文中再三強調其著作的對外流通與文宣的重要,此文的開示時間於一九九年五月十二九日,正是大燈文化事業的籌備 期間,其成立的主旨在於落實蓮生活佛的度眾理念,以更積極而多元化的方式進行其著作的對外推廣。 本文節錄自偕汝談心(三)-- 雷藏密語,將於西元二00三年二月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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